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Installation of Electric Supply Lines"
發布於 2017-07-06 截止於 2017-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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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7月6日 經授能字第1060300481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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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電業供電線路裝置規則」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電業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 三、「電業供電線路裝置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boe.gov.tw)首頁布告欄選項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 地址: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 (三) 電話:(02)27757760 (四) 傳真:(02)2731659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李世光 電業供電線路裝置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