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1-09-15 截止於 2021-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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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部研擬之「公共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暨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二、對於修正草案內容有修正建議者,歡迎於網頁討論區提出您的寶貴意見,本部於預告期間將持續收集各界關注議題,以作為後續草案條文修正之參考。
三、另本草案刊登於本部網站,對於本草案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亦可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二)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三)電話:(02)8512-6433。
(四)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次修法內容對我國公共媒體經營具有關鍵性之影響,有急切推動之必要,爰予以公告周知40日蒐集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