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Subsidies, Incentives and Guidance for Community College Development"
發布於 2018-12-17 截止於 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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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2月12日 臺教社(一)字第1070210297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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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補助獎勵及輔導社區大學發展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社區大學發展條例第14條及第15條。
三、「補助獎勵及輔導社區大學發展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本案茲因前已邀請各地方政府、社區大學及相關民間團體等代表進行諮詢及研議,業充分討論並獲致共識;又為配合本部每年度補助及獎勵社區大學暨獎勵地方政府辦理社區大學業務期程,爰需儘速完成相關法制程序,以利後續辦理補助及獎勵事宜;且本案尚無涉貿易、投資或智慧財產權等事項,爰縮短公告期間為14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
(三) 電話:02-7736-5679。
(四) 傳真:02-2397-2694。
(五) 電子郵件:salsa7513@mail.moe.gov.tw。
部 長 葉俊榮
補助獎勵及輔導社區大學發展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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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8年5月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