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特定醫療器材品項應符合之規格、檢驗方法及性能」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Product Items of the Medical Device- Requirements for Specifications, Test Methods and Performance" (former name: Medical Device Product Items That Shall Accord with Specification, Testing Method and Performance)
發布於
2023-03-30
截止於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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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訂定「特定醫療器材品項應符合之規格、檢驗方法及性能」草案。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 訂定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 第三十條第二項。
三、 「特定醫療器材品項應符合之規格、檢驗方法及性能」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 )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
四、 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577
(四) 傳真:(02)2653-2006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薛瑞元
特定醫療器材品項應符合之規格、檢驗方法及性能草案(請參見PDF )
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2年8月1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2年8月15日
衛授食字第1121606039號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Product Items of the Medical Device- Requirements for Specifications, Test Methods and Performance" (promulgation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September 2024)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3-06-17
綜整回應:
1.提問類:
意見主軸
留言內容
說明
詢問草案內容
請問帶輪助行器與EB04帶輪型助步車(助行椅)屬同類型嗎?
依據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附表所列之「O.3825機械式助行器」鑑別範圍,訂有此類器材之定義,倘其中兩腳或兩腳以上具有輪子之助行器,則稱為帶輪助行器。倘台端欲確認特定產品是否為醫療器材及其分級管理,可參照「O.3825機械式助行器」鑑別內容或向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醫療器材屬性管理查詢」。
詢問草案內容
請問是否接受 JIS C 5512:2015作為ANSI S3.22之等同性國際標準?
經檢視,此兩份國際標準之測試方法不盡相同,爰尚非屬等同性國際標準。
詢問草案內容
目前市售有多種染色圖案的醫用口罩,是否每一種都需要送檢驗已確認符合CNS 14774對於「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含量」、「可遷移性螢光物質」之品質規格要求,另外對於一般口罩因不歸屬醫療器材是否就可以不需符合相關規定,建議應該一併納入監管以保障全民的健康。
為確認不同染料及製程中,「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含量」、「可遷移性螢光物質」等有害物質含量,故使用不同染料的醫用口罩應有相關檢測報告或評估佐證,以確認符合CNS 14774之要求。另,一般口罩屬一般商品,尚非本公告規範範圍。
詢問草案內容
醫用面(口)罩其屬有色或染色者應符合 CNS 14774 對於「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含量」、「可遷移性螢光物質」之品質規格要求→"檢驗頻率"應如何訂定? 是否會有明確建議或是規定?
相關規定可參考CNS 14774國家標準之「取樣」章節。
詢問草案內容
請問如何界定"有色"醫用口罩"? 一般常見淡淺綠色或淡藍色的醫用口罩算"有色"嗎? 也要符合游離甲醛、偶氮染料、可遷移性螢光物質等規格要求?
倘醫用口罩之顏色係藉由額外添加染料進行上色者,則屬有色或染色之醫用口罩,應符合CNS14774對於「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含量」、「可遷移性螢光物質」之品質規格要求。
詢問草案內容
毒理學專家招名威在粉專發文說明,偶氮染劑因為價格便宜,本來就普遍用於紡織品;偶氮化合物分解是否會致癌,攸關於偶氮化合物AZO(R-N=N-R')上的「碳氮鍵」結構是否被破壞,但這種碳氮的連結世間常有,非常穩定,惟有在特殊環境,像是極酸、高溫情況下,這種連結才可能會斷裂釋出致癌物。現在有色不織布大多採用「色母粒」的熱塑樹脂材料著色劑,加上PP塑膠粒經高溫高壓融噴成彩色不織布,再加工成口罩,也由於整個程序沒有經過化學染色,因此不會出現偶氮染劑的問題。(及所提之網址內容)
為確保不同染料及製程中不會添加「游離甲醛」、「禁用之偶氮色料含量」、「可遷移性螢光物質」等有害物質,故要求醫用面(口)罩應符合CNS 14774之要求,保障民眾健康安全。
2. 建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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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特定醫療器材品項應符合之規格、檢驗方法及性能」草案
衛生福利部公告中華民國112年3月30日衛授食字第1111602707號主 旨:預告訂定「特定醫療器材品項應符合之規格、檢驗方法及性能」草案。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二、訂定依據:醫療器材管理法第三十條第二項。三、「特定醫療器材品項應符合之規格、檢驗方法及性能」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三)電話:(02)2787-7577(四)傳真:(02)2653-2006(五)電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薛瑞元特定醫療器材品項應符合之規格、檢驗方法及性能草案(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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