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Long-term Care Services Act"
發布於 2019-07-17 截止於 201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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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7月12日 衛部顧字第108196186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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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二條。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六十五條。
三、修正「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mohw.gov.tw),「公告訊息」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二)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9樓
(三) 電話:(02)85906666分機6217
(四) 傳真:(02)8590609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長期照顧服務法施行細則第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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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08年10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