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Administrative Regulations on Electricity Carbon Emission Factor"
發布於 2017-09-01 截止於 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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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9月1日 經授能字第106030063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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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電力排碳係數管理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電業法」第二十八條第三項。
三、「電力排碳係數管理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eaboe.gov.tw)首頁布告欄選項下「法規草案公告」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局
(二) 地址: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
(三) 電話:(02)27757688
(四) 傳真:(02)27316598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代理部長 沈榮津
電力排碳係數管理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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