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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經濟部公告:預告「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Rewarding Informants in Cases Involving False Labeling of Origin of Goods by Exporters/Importers"

發布於  2026-04-28  截止於  2026-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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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4月28日 經授貿字第11550038370號

主  旨:預告修正「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貿易法第十七條之一第二項。

三、「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國際貿易署經貿資訊網(網址:https://www.trade.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三)聯絡人:蕭專員

(四)電話:02-23977540

(五)傳真:02-23970522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龔明鑫   

     本案授權國際貿易署決行



出進口人產地標示不實案件檢舉處理及獎勵辦法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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