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List of the Prohibited Commercial Engagement Practices in Taiwan Area"
發布於 2020-08-18 截止於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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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8月13日 經商字第1090066747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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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在臺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項。
三、在臺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gcis.nat.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本案因網際網路視聽服務(OTT-TV)並非開放陸資投資項目,且於政治、社會、文化上具有敏感性或影響國家安全之虞,爰將預告期間訂為14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二)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三) 電話:(02)2321-2200分機8331。
(四) 傳真:(02)2394-270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王美花
在臺灣地區從事商業行為禁止事項項目表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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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9月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