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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Standards for Determining Specific Items and Scope of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s for Development Activities"

發布於 2017-05-02 截止於 2017-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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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06427
環署綜字第1060031240

主  旨:預告修正「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環境影響評估法5條第2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gazette.nat.gov.tw/egFront/index.jsp)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綜合計畫處

()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一段83

() 電話:(02)23117722#2733

() 傳真:(02)23754262

() 電子郵件:yhschang@epa.gov.tw

署  長 李應元

 

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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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綜整回應

環境部 2017-07-12

綜整回應

感謝網友積極參與討論並提出寶貴建言,所提供的意見本署已收到並納入考量,目前修法作業還在召開公聽研商會蒐集相關意見階段,本署將會在公聽研商會完成逐條討論後,彙整各界意見並逐項回應說明參採情形及理由,並將相關資訊放置在本署環評書件查詢系統(http://eiadoc.epa.gov.tw)供大家參閱。最後,謝謝您對這次修法提出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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