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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勞動部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勞動部公告:預告「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24條、第41條及第29條附表1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4 and 41 and Appendix 1 of Article 29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the Labor Inspection Act"

發布於  2026-08-20  截止於  202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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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8月20日 勞職授字第1150253004號

主  旨:預告修正「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二十九條附表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勞動檢查法第三十九條。

三、「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二十九條附表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詳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

(二)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聯絡人:黃技正。

(四)電話:02-8995-6666轉8136。

(五)傳真:02-89956665。

(六)電子郵件:qazse1010@osha.gov.tw


部  長 洪申翰



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四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二十九條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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