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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公告:預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6條附表3修正草案

TAIWAN AGRICULTURAL CHEMICALS AND TOXIC SUBSTANCES RESEARCH INSTITUTE, COA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3 of Article 6 of "Charge Standards of the Fees Concerning Technical Service of Agricultural Chemicals and Toxic Substances Research Institute,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發布於  2017-12-22  截止於  2018-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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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公告 中華民國1061222
藥試技字第1062630685

主  旨:預告修正「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三。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所網站(網址:http://www.tactri.gov.tw)。

四、本案修正內容為現行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修正為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八十小時),另增訂農藥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一百二十小時)。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

()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舊正里光明路11號。

() 電話:(04)23302101分機119

() 傳真:(04)23306542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所  長 費雯綺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藥物毒物試驗所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第六條附表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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