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and Appendix 2 of Article 3 and Appendix 2-1 of Article 6 of "Regulations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Management"
發布於 2020-05-19 截止於 2020-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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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5月15日 勞職授字第109020151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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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二、第六條附表二之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三條。
三、「職業安全衛生法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二、第六條附表二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詳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
四、因本辦法修正內容增列機械及設備之自動檢查事項,以強化職場安全,與防止職業災害有關,具急迫性,爰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組)。
(二) 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2樓。
(三) 電話:02-8995-6666轉8320。
(四) 傳真:02-8995-666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二、第六條附表二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部分條文及第三條附表二、第六條附表二之一修正草案意見表
提意見人:
住址:
電話: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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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09年9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