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1-12-03 截止於 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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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一百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
二、本案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三、本次修法係為提高重大違規情事之罰鍰金額上限,以強化民眾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信心,另因研議開放不動產投資信託採基金架構發行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部分條文一案刻正審查中,為利併案辦理,爰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公告日翌日起14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會證券期貨局。
(二)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一段85號 。
(三)電話:(02)27747320、(02)27747231 。
(四)傳真:(02)87734154 。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次修法係為提高重大違規情事之罰鍰金額上限,以強化民眾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信心,另因研議開放不動產投資信託採基金架構發行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部分條文一案刻正審查中,為利併案辦理,爰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於公告日翌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