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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預告「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7條、第32條修正草案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7 and 32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reparation of Financial Reports by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ies"

發布於  2026-01-20  截止於  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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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1月20日 金管銀法字第11502700191號

主  旨:預告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第二項。

三、「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law.fsc.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次修正條文係配合本會預告之「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修正草案內容,並預計自一百十五會計年度施行,為利金融控股公司及早準備,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30日。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二)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9樓

(三)聯絡人:林專員

(四)電話:02-89689640

(五)傳真:02-89691352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彭金隆



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十七條、第三十二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15年3月1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金管會 中華民國115年3月11日 金管銀法字第11502705371號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令:修正「金融控股公司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7條、第32條條文

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7 and 32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Preparation of Financial Reports by Financial Holding Companies" (amended regulations have come into force since fiscal year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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