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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廢止「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Regulations for Governing the Management of Medical Device", "Regulation for Registr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and "Charge Schedule of Review Fees for the Registration and Advertisements of Medical Devices"

發布於  2021-09-30  截止於  2021-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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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30日 衛授食字第1101609769號

主  旨:預告廢止「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廢止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

三、「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原條文及廢止理由如附件。

四、本案另載於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https://mohwlaw.mohw.gov.tw/)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電話:(02)2787-7526

(四)傳真:(02)3322-949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附件(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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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1年3月1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 衛授食字第1111600549號

衛生福利部令:廢止「醫療器材管理辦法」、「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審查準則」、「醫療器材查驗登記及廣告審查費收費標準」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bolition of "Regulations for Governing the Management of Medical Device", "Regulation for Registr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and "Charge Schedule of Review Fees for the Registration and Advertisements of Medical De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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