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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公告:預告「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Labelling Criteria for Electrical Appliances and Electronic Goods"

發布於  2019-06-28  截止於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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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08625
經商字第10802413360

主  旨:預告修正「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商品標示法第十一條。

三、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New/index.jsp),「首頁/焦點消息/重大政策」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經濟部商業司。

() 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商業司第三科)。

() 電話:02-23212200分機8347

() 傳真:02-23922944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商業司司長信箱。

部  長 沈榮津 公出
政務次長 曾文生 代行

 

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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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09年2月2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09年2月25日 經商字第10902400260號

經濟部公告:修正「電器及電子商品標示基準」,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Labelling Criteria for Electrical Appliances and Electronic Goods" (amended criteria become effective from 25th, February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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