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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法務部

法務部公告:預告「檢察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草案

MINISTRY OF JUSTI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on the Employment, Training, Business, Management and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Assistant Prosecutors"

發布於  2025-04-07  截止於  2025-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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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4月7日 法檢字第11404501850號

主  旨:預告訂定「檢察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法務部。

二、訂定依據:法院組織法第六十六條之五第三項。

三、「檢察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全國法規資料庫網站(網址:https://law.moj.gov.tw/)之「法規草案」網頁、法務部主管法規資料庫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s://mojlaw.moj.gov.tw/DraftForum.aspx)。

四、本案係明定檢察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事項,未涉貿易投資或督導財產權事項,且考量各地方檢察署已進用檢察官助理共計二百五十名,其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事項有速予明定之必要,以契合實務運作,爰定公告期間為十四日。對於本公告內容如有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十四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法務部檢察司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

(三)聯絡人:楊詠舜檢察事務官

(四)電話:(02)2191-0189#2357

(五)傳真:(02)2381-1528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鄭銘謙



檢察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法務部已於114年5月6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法務部 中華民國114年5月6日 法令字第11404515220號

法務部令:訂定「檢察官助理遴用訓練業務管理及考核辦法」

MINISTRY OF JUSTIC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Regulations on the Employment, Training, Business, Management and Performance Evaluation of Assistant Prosecutors" (Article 9 and Paragraph 2 of Article 21 shall be coming into force from 1st, January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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