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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經濟部公告:預告「限制輸入貨品表」,增列CCC9304.00.00.40-7「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等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入規定代號「364」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List of Commodities Subject to Import Restriction" by adding CCC codes and the import regulation coded as "364" to some 2 commodities

發布於 2022-08-25 截止於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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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8月25日 經授貿字第11140042990號

主  旨:預告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增列CCC9304.00.00.40-7「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等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入規定代號「364」。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貿易法第十一條第二項。

三、近日國內查獲多起以進口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及其零件及附件改造成具殺傷力槍枝案件槍擊案件,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造成隱憂,為即時阻斷槍枝進口改造來源,爰預告增列CCC9304.00.00.40-7「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等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入規定代號「364」(如附件);另進口該等貨品免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逕依上述規定辦理。

四、本案另登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trade.gov.tw/)首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五、因涉及國內治安管理需要,爰本案有定較短公告期間之必要。對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三)電話:02-23977270。

(四)傳真:02-23970522。

(五)電子郵件:sv-dept@trade.gov.tw


部  長 王美花



限制輸入貨品表修訂項目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經濟部已於111年9月5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經濟部 中華民國111年9月5日 經貿字第11104603790號

經濟部公告:修正「限制輸入貨品表」,增列CCC9304.00.00.40-7「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等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入規定代號「364」;另進口該等貨品免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輸入許可證,逕依上述規定辦理,自即日生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List of Commodities Subject to Import Restriction" by adding CCC codes and the import regulation coded as "364" to some 2 commodities; importers do not need to apply to Bureau of Foreign Trade, MOEA for import licenses but follow the aforesaid import regulation for the import of the aforesaid 2 commodities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5th, September 2022)

機關回應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2022-08-31

初步回應各界關注本草案留言

對於各界近日關注「限制輸入貨品表」,增列CCC9304.00. 00.40-7「射擊動能低於20焦耳/每平方公分之彈簧、空氣或瓦斯槍枝」等2項貨品號列及其輸入規定代號「364」修正草案預告,感謝各界意見及對於本草案的重視與關心,本部將綜整各界意見列入參採。

機關綜整回應

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2022-09-02

綜整回應:各界關注本草案留言

一、鑒於國內槍擊事件屢屢造成民眾不安,內政部警政署基於維護治安之職責,全力防堵易遭改造為具殺傷力槍枝之各類金屬材質遊戲用槍進口國內;爰依貿易法第十一條規定函請經濟部,對限制輸入貨品表之貨品號列為「9304.00.00.40-7」及「9305.99.00.10-4」之「射擊動能低於二十焦耳/每平方公分之低動能槍枝及其零件」,其槍管、滑套、槍機、轉輪為金屬材質者,新增輸入須先取得內政部許可之規定。
二、內政部已研訂「低動能槍枝輸入許可申請規定」草案,並陳報審核中;有關申請輸入許可之應備文件、審查程序等重點規劃摘述如下:
 (一)申請進口低動能槍枝及其零件應於30日前檢附相關文件向內政部警政署提出申請。
 (二)內政部依審查結果,低動能槍枝及其零件,其槍管、滑套、槍機、轉輪為金屬材質者,經審認不易於改造為非制式槍枝者,核發輸入許可;餘則非屬內政部管制範疇商品,並發給不列管證明;效期均為2年。
 (三)另經主管機關公告列入無需申請輸入許可之低動能槍枝品牌、型號及其零件者(意即白名單),將無須再向內政部提出申請;可由進口人自行填報內政部公告免申報許可之進口證號。
 (四)本案規劃前,經濟部、內政部及財政部關務署已會商相關聯繫配合事項,例如:本次規範要求申請人檢附之資料,原則上均參酌關務署公布之「遊戲用槍進出口通關查驗要點」所要求備置文件,尚無顯著增加進口商民額外負擔;且規劃日後邊境查驗遇有認定爭議,警察機關將偕同關務人員共同認定,加速通關審核流程。
三、為防止不肖之徒利用進口遊戲用槍名義,實則將新形態易改造為具殺傷力槍枝等產品或零件流入國內,本案已通盤審慎考量國內合法業者及玩家權益,並顧及簡化商民申辦進口作業流程;期以重點打擊方式,務求快速精準防堵國內槍枝改造基材源頭,並能兼顧國內產業發展衡平;另外內政部警政署刻正建置槍砲彈藥通關簽審系統,未來亦規劃編列經費,將本案低動能槍枝貨品納入該系統審核,可提供民眾網路線上申辦作業,以達成簡化、快速、效率等目標,使民眾對政府科技化施政服務有感提升。
四、本案係為維護社會治安目的,對申請進口人新增相關規定,而對一般遊戲用槍玩家則不生影響;短期或因申辦作業尚需調適,惟為有效攔阻易於改造之低動能槍枝及其零件進入我國,遭有心人士不當利用,尚請關注本案之大眾朋友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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