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3-04-18 截止於 2023-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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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廣納各界意見,公告周知「野生動物保育法」第三十七條、第五十條之一、第五十一條修正草案(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
二、對於本草案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草案刊登本平臺之次日起14日內,於討論區提出您的寶貴意見陳述意見。本草案另載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首頁>政府資訊公開>法律草案公開」網頁。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有鑑於保育類野生動物逸失之圍捕,造成國家社會資源耗費,且圍捕過程可能引發社會及民眾之不安、恐慌,甚至影響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亟需解決,爰縮短草案公告期間為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