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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Assessments of Student Performance and Achievements at Hight School"

發布於  2021-07-28  截止於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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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7月26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082994A號

主  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高級中等教育法第45條第2項。

三、「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四、本案涉及110學年度起(110年8月起)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學生申請借讀、學校辦理數位遠距教學,為預留充裕時間予地方政府及學校配合因應辦理,具高度時效性,爰縮短預告時間為7日。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中組

(二)地址:41341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三)電話:(04)3706-1141。

(四)傳真:(04)2332-4762。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潘文忠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0年11月1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1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100130855A號

教育部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部分條文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Regarding the Assessments of Student Performance and Achievements in High 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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