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Establishing Sports Classes at the Senior High School Level or Below"
發布於 2020-08-11 截止於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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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8月5日 臺教授體部字第1090026242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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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第15條第1項。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組。
(二) 地址:10489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20號。
(三) 電話:(02)8771-1985。
(四) 傳真:(02)8772-8707。
(五) 電子郵件:1981@mail.sa.gov.tw。
部 長 潘文忠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體育班設立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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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10年3月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