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Distribution and Use of Noise Control Compensation Funds by Military Airports"
發布於 2021-03-11 截止於 2021-04-12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 國防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3月9日 國資財物字第1100050673號 |
|---|---|
| 主 旨:預告訂定「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及使用辦法」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防部。 二、訂定依據:「噪音管制法」第17條第2項。 三、「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及使用辦法」草案附件。本草案另載於本部網站(網址://www.mnd.gov.tw/)之「公告專區」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網站(網址://join.gov.tw.policies)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 四、「中央行政機關法制作業應注意事項」第16點,應於法律公布施行後6個月內完成辦法發布,且為利本草案訂定進度,預告期間訂為30日。 五、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30日內,以書面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防部資源規劃司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 電話:02-2311-6117轉635694 (四) 傳真:02-8509-9351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國正
軍用機場噪音防制補償經費分配及使用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
|
本則草案預告,國防部已於110年7月2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