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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廢止「水中懸浮固體檢測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NIEA W211.50C)」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abolition of "Method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Suspended Solids in Water- Automatic Monitoring System (NIEA W211.50C)"

發布於 2017-07-21 截止於 20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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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06718
環署檢字第1060054875

主  旨:預告廢止「水中懸浮固體檢測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NIEA W211.50C)」。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廢止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廢止依據:水污染防治法68條。

三、 廢止理由:旨揭公告已整併納入「水中懸浮固體檢測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NIEA W211.51C)」草案,爰配合辦理廢止預告。

四、 原公告及廢止總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詳載於本署環境檢驗所網站(http://www.niea.gov.tw/niea/epa_www.asp)「環境檢測方法草案預告」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五、 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檢驗所

() 地址:桃園市中壢區民族路3260

() 電話:(03)4915818分機2117

() 傳真號碼:(03)4910419

() 電子郵件:tjlin@epa.gov.tw

署  長 李應元

 

水中懸浮固體檢測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NIEA W211.50C)廢止總說明請參見PDF

水中懸浮固體檢測方法-自動監測設施法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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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回應

環境部 2017-07-24

您好:

針對本討論區各項建議,本署將每2週回應一次。

機關綜整回應

環境部 2017-09-27

綜整回應:

依據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實施要點第13點規定,應於本預告草案公告周知期間結束後14日內綜整與回應。本草案於本網站上因無人回應,將俟公告期滿後收取意見一併納入後續環境檢測標準方法公聽會暨研商會及環境檢測標準方法審議委員會通盤討論及審議。預告期間感謝各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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