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預告「電業登記規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on Registration of Electricity Industry"
發布於
2025-07-23
截止於
2025-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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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 預告修正「電業登記規則 」。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 修正依據:「電業法 」第二十四條。
三、 「電業登記規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ea.gov.tw ),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 )(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 因電業法於114年5月28日修正公布,新增特定電力供應業,明定已以執行需量反應措施、設置併網型儲能設備或其他電力供應方式參與電力交易平台者,應於修正施行之日起算一年內,取得電業執照,本案考量特定電力供應業管理需求具急迫性,並已召開4場利害關係人會議,爰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署
(二) 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
(三) 聯絡人:戴技正、何約聘管理師
(四) 電話:(02)2772-1370#6321、(02)2772-1370#6343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郭智輝
電業登記規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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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綜整回應
經濟部
2025-08-26
綜整回應:
經濟部能源署
感謝各位對於「電業登記規則」修正草案的意見,有關本草案之疑義,本署回應如下:
一、電業登記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自四十年十二月二十日發布施行,歷經十三次修正,最後一次修正發布日期為一百十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因應電業法於一百十四年五月二十八日修正公布,新增特定電力供應業之業別,明定其登記事項之應備書圖及申辦程序。另為推動簡政便民,並因應實務管理需求,經濟部檢討現行各類登記及申請核發或換發發電業執照之應備書圖及申辦程序,以提升行政效能及審查品質。
二、另增訂發電業、售電業及特定電力供應業變更登記應備書圖附表。(修正條文第三條、第十五條及第十八條)。
再次感謝各界關切與建議,本署後續將循法制作業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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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預告「電業登記規則」修正草案
經濟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7月22日經能字第11458002760號主 旨:預告修正「電業登記規則」。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經濟部。二、修正依據:「電業法」第二十四條。三、「電業登記規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ea.gov.tw),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四、因電業法於114年5月28日修正公布,新增特定電力供應業,明定已以執行需量反應措施、設置併網型儲能設備或其他電力供應方式參與電力交易平台者,應於修正施行之日起算一年內,取得電業執照,本案考量特定電力供應業管理需求具急迫性,並已召開4場利害關係人會議,爰縮短預告期間為30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署(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三)聯絡人:戴技正、何約聘管理師(四)電話:(02)2772-1370#6321、(02)2772-1370#6343(五)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郭智輝電業登記規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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