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Information to be Published in Order Tickets, Trade Reports, and Reconciliation Statements Prepared by Securities Brokers Upon Receiving Orders to Buy or Sell Securities"
發布於 2020-01-07 截止於 2020-02-06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月2日 金管證券字第1080362102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製作委託書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
二、修正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八十六條第二項及第八十七條第二項
三、旨揭法規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詳如附件,本案另載於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網址:http://law.fsc.gov.tw/law/DraftForum.aspx)。
四、為利業者及早因應本次修正,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翌日起30日內於前開「草案預告」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金管會證券期貨局。
(二) 地址:臺北市新生南路1段85號。
(三) 電話:(02)2774-7118。
(四) 傳真:(02)8773-4411。
主任委員 顧立雄
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製作委託書買賣報告書及對帳單應行記載事項準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
本則草案預告,金管會已於109年3月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