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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文化部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文化部公告:預告「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6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CULTU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Registration, Revocation and Assistance Granting Regarding Historic Buildings and Commemorative Buildings"

發布於  2025-04-28  截止於  2025-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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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公告
中華民國114年4月25日 文授資局蹟字第11430040261號

主  旨:預告修正「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六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修正依據: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十八條。

三、「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文化資產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boch.gov.tw)「最新公告」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六十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二)地址:臺中市南區復興路三段362號

(三)聯絡人:陳助理研究員

(四)電話:04-22177682

(五)傳真:04-22292017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李遠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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