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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3條、第4條、第5條之1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3, 4 and 5-1 of "Drug Injury Relief Payment Standard"

發布於 2020-09-10 截止於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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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09910
衛授食字第1091407691

主  旨:預告修正「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之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藥害救濟法第四條。

三、「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六十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地址:11561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 電話:(02)2787-7497

() 傳真:(02)2653-2073

() 電子郵件:wangct@fda.gov.tw

部  長 陳時中

 

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 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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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9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9月1日 衛授食字第1101406547號

衛生福利部令:修正「藥害救濟給付標準」第3條、第4條、第5條之1條文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3, 4 and 5-1 of "Drug Injury Relief Payment Stand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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