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6 and Appendix 3 of Article 5 of "Sanitation Standard for Contaminants and Toxins in Food"
發布於 2020-10-21 截止於 20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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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衛生福利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1日 衛授食字第1091302765號  |  
   
|---|---|
|    主  旨:預告修正「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五條附表三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修正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 
          三、「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五條附表三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三)   電話:02-27877317 
         (四)   傳真:02-26531062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陳時中 
         
        食品中污染物質及毒素衛生標準第六條及第五條附表三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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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2月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