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f "Regulations for Conservation Forest Managements"
發布於 2019-01-11 截止於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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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8年1月7日 農林務字第107172177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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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保安林經營準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森林法第二十四條第二項。 三、「保安林經營準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coa.gov.tw)及本會林務局全球資訊網網站(網址:http://www.forest.gov.tw)。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本會林務局。 (二) 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杭州南路1段2號。 (三) 電話:(02)2351-5441分機432。 (四) 傳真:(02)2391153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代理主任委員 陳吉仲
保安林經營準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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