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法務部

預告修正「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十七條之一。

發布於 2024-07-11 截止於 2024-07-25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0留言 0 已關注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為回應實務急迫需求,爰定公告期間為十四日。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