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FINANC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Governing Identification of High-risk Innovative Startups Referring to the Article 12 of Income Basic Tax Act"
發布於 2021-02-03 截止於 2021-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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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10年1月29日 台財稅字第1090470668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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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認定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財政部、經濟部。
二、訂定依據: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第六項。
三、「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認定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草案內容另詳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本草案係依110年1月27日修正公布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第十八條規定,規範個人國內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股票交易所得免計入基本所得額,該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之適用範圍與資格條件、申請及核定程序等有關事項,攸關人民權利之行使,配合該規定自110年1月1日起施行,具急迫性。為利新制實施及推動,預告期間定為7日。
五、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7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二) 地址:臺北市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 電話:(02)2322-8000。
(四) 傳真:(02)2396-9038。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六)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部 長 蘇建榮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高風險新創事業公司認定辦法草案總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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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財政部已於110年4月1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