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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二氧化碳」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Method of Test for Food Additive Specifications- Carbon Dioxide"

發布於 2021-03-09 截止於 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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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總數 5留言 0 已關注

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39
衛授食字第1101900327

主  旨:預告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二氧化碳」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

三、「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二氧化碳」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

() 電話:(02)27877718

() 傳真:(02)26531256

() 電子郵件:hanyi@fda.gov.tw

() 網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業務專區」下「研究檢驗」之「檢驗方法諮詢信箱」網頁(http://analmal.fda.gov.tw/

部  長 陳時中

 

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二氧化碳 草案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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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9月24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9月24日 衛授食字第1101902165號

衛生福利部公告:訂定「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二氧化碳」,自111年7月1日生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Method of Test for Food Additive Specifications- Carbon Dioxide" (method shall become effective from 1st, July 2022)

機關綜整回應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2021-09-24

綜整回應:

本草案於11039日至110510預告期間,感謝各界對本草案提供之意見,本部已瀏覽並納入考量。本案並於110924日正式發布,正式發布內容請見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

我們將留言彙總說明如下:

綠燈-採納/紅燈-不採納/黃燈-部分採納

意見主軸

留言內容

參採情形

說明

檢驗方法

2.外觀:....其中一部分快速蒸發為白色固體(即乾冰).....

修改成2.外觀:....其中一部分快速蒸發後殘留白色二氧化碳固體(即乾冰).....

以原敘述會誤會液體蒸發成固體這種不合邏輯的語句

不採納

有關2.外觀…敘述,本署係參考JECFA標準訂定前述規格標準,有關此項目翻譯之建議,將依序審慎評估該規格標準之增修訂。

5.酸度:.....置於鈉氏比色管(Nessler tube).....

建議修改成.....置於納氏比色管(Nessler tube).....

一般通用為納氏比色管,貴署所訂定的「食品器具、容器、包裝檢驗方法-聚醚碸樹酯塑膠類嬰兒奶瓶之檢驗」也是使用納氏比色管,只有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A一般試驗法第127點寫鈉氏比色管,而第18點使用納氏管,建議調整一致

採納

有關草案5.酸度:…鈉氏比色管(Nessler tube),將修正為納氏比色管。

請問第11點的氫氧化鉀溶液和氯化鈉溶液濃度為何呢?

此草案有很多試劑需進行製備,建議新增一點進行詳細說明

不採納

1.有關草案第11點含量測定項氫氧化鉀溶液和氯化鈉溶液之配製方法請依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凡例」中溶液之濃度與性質(4)執行。

2.另草案其他試劑之製備,請參照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B試藥、試液等方式配製。

11"含量測定"建議此項可參照醫用二氧化碳的測定方式。使用氫氧化鉀溶液及二氧化碳純度測定儀,與草案作法一樣結果呈現方式也一樣,但較容易執行。

不採納

有關草案第11點「含量測定」部份,本檢驗方法草案係參考聯合國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共同之食品添加物專家委員會(JECFA)-二氧化碳之規格標準檢驗方法制訂,如參考文獻所示,尚無影響方法流程或導致誤解情形,故暫維持原撰寫內容。

1.建議加上所有試液的配製方法,較為統一及明確。

2.11.含量測定,建議使用氫氧化鉀溶液及二氧化碳純度測定儀,如:Zahm Nagel CO² PURITY TESTING (https://www.zahmnagel.com/product-category/testing-equipment/co2-purity-testing/),歐洲工業氣體協會(EIGA)食品及飲料等級CO2的純度檢測方法亦建議使用此裝置,為國際通用方式,也較為方便執行。

不採納

1.有關草案中所有試液之配製方法請參照食品添加物規格檢驗方法-附錄B試藥、試液等方式配製。

2.有關草案第11點「含量測定」部份,本檢驗方法草案係參考國際糧農組織及世界衛生組織聯合之食品添加物專門委員會(JECFA)-二氧化碳之規格標準檢驗方法制訂,如參考文獻所示;亦與現行「食品加工用二氧化碳之檢驗方法」一致。考量到氣體相關業者對二氧化碳含量測定方法行之已久,故不加以限制廠牌或裝置,擬暫維持原撰寫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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