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IONAL PALACE MUSEUM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Regulations for Transforming the National Palace Museum's Cultural Creativity Assets for Public Utilization"
發布於 2018-01-25 截止於 2018-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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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博物院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月22日 台博文字第107000093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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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國立故宮博物院。
二、訂定依據: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二十一條第五項。
三、「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院網站(網址:http://www.npm.gov.tw)最新消息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創行銷處。
(二) 地址:台北市士林區至善路二段221號。
(三) 電話:(02)2881-2021。
(四) 傳真號碼:(02)8861-3877。
(五)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院 長 林正儀
國立故宮博物院文化創意資產公共化利用辦法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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