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Enforcement Rules for the Statute of Industrial Innovation"
發布於 2018-09-07 截止於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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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9月5日 經授工字第1072042444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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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修正依據:產業創新條例第七十一條。
三、「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工業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idb.gov.tw,工業發展法令規章/法規命令草案),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資訊與服務/法規服務」可連結本網頁)。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工業局
(二) 地址:臺北市信義路三段41-3號
(三) 電話:(02)27541255分機2635
(四) 傳真:(02)2704378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沈榮津
產業創新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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