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修正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
發布於 2022-08-04
截止於 2022-10-02
討論(尚餘0天)
1留言
0
已關注
主旨:預告修正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三、本公告內容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新聞與公告-最新公告-政策、法規」區(http://www.moc.gov.tw/)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部網站翌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二)地 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三)電 話:(02)8512-6428
(四)電子郵件:wlwu@moc.gov.tw
預告修正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
主旨:預告修正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文化部。 二、中央廣播電臺設置條例第三條、第四條、第十九條修正草案如附件。 三、本公告內容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新聞與公告-最新公告-政策、法規」區(http://www.moc.gov.tw/)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本部網站翌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二)地 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三)電 話:(02)8512-6428 (四)電子郵件:wlwu@moc.gov.tw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