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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消防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Enforcement Rules of Fire Protection Equipment Personnel Act"

發布於  2023-10-30  截止於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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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2年10月30日 台內消字第1120826454號

主  旨:預告訂定「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消防設備人員法第49條。

三、「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moi.gov.tw)。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2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二)地址: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3段200號6樓

(三)電話:02-81959229

(四)傳真:02-89114276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五、本案規範消防設備人員證書之申請、核發等事項,執業圖記樣式、公會組織與管理及違規處分之主管機關等相關應遵行事項,因應消防設備人員法通過公布施行後,為使其規範能即時銜接,有縮短預告期間之必要,依內政部主管法律及法規命令草案辦理預告作業要點第4點第2款規定,預告期間為20日。

 

部  長 林右昌



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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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內政部已於112年12月2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內政部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 台內消字第1120827595號

內政部令:訂定「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Fire Protection Equipment Personnel Act"

機關綜整回應

內政部消防署 2024-02-27

綜整回應:

感謝各界指教,如對本草案仍有其他建議,歡迎與本署聯絡,電話:02-81959229。內政部消防署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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