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LAB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for the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Equipments and Measures"
發布於 2018-11-07 截止於 2019-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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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7年11月5日 勞職授字第1070204967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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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勞動部。
二、修正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六條第三項。
三、「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l.gov.tw/),「勞動法令/最新動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依所附意見表格式向本部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安全組)
(二) 地址:24219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1樓
(三) 電話:02-89788136
(四) 傳真:02-89956665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許銘春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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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勞動部已於108年4月30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