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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教育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教育部公告:預告「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第1條、第3條、第8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DUCATIO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 3 and 8 of "Employment Leave Regulations for Educare Service Staff at Public Pre-schools"

發布於 2018-10-17 截止於 2018-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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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告 中華民國1071015
臺教授國部字第1070119171A

主  旨:預告修正「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第1條、第3條、第8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151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教育部。

二、修正依據:教保服務人員條例25條第1項。

三、「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第1條、第3條、第8條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edu.law.moe.gov.tw),「草案預告論壇」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中小及學前教育組。

() 地址: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 電話:02-77367432,黃小姐。

() 傳真:02-23512329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葉俊榮

 

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第一條、第三條、第八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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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教育部已於108年5月1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教育部 中華民國108年5月1日 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40793B號

教育部令:修正「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請假辦法」

MINISTRY OF EDUCATIO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f "Employment Leave Regulations for Educare Service Staff at Public Pre-sch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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