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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國防部

國防部公告:預告「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第1條、第3條、第6條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1, 3 and 6 of "Military Disability Examination Standards"

發布於  2024-07-04  截止於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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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6月28日 國醫衛勤字第1130172104號

主  旨:預告修正「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第一條、第三條、第六條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五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防部。

二、修正依據:軍人撫卹條例第十六條第四項、軍人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二項及兵役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

三、「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第一條、第三條、第六條修正草案條文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法規專區」之國防法規資料庫網頁(網址:http://www.law.mnd.gov.tw)。

四、本標準係配合兵役法修正及國防部組織調整,僅作文字酌修,各界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刋登行政院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本部軍醫局衛勤保健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

(三)承辦人:姜椿泰中校。

(四)電話:02-8509-9599轉636135。

(五)傳真:02-8509-9274。

(六)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顧立雄



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第一條、第三條、第六條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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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國防部已於113年10月22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國防部 中華民國113年10月22日 國規委會字第1130284189號

國防部令:修正「軍人身心障礙等級檢定標準」第1條、第3條、第6條條文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1, 3 and 6 of "Military Disability Examination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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