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6-01-22 截止於 2026-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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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月22日
發文字號:台財稅字第11404689300號
附件:如公告事項二
主旨:預告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草案。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2年10月23日院臺規長字第1125021127號函。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財政部。
二、「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財政法規-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out.mof.gov.tw/)「草案預告」項下網頁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網址:https://join.gov.tw/policies/)。
三、本案係落實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並解決繼承實務問題,俾維護繼承人、受遺贈人權益及租稅公平;且放寬申請分期繳納及修正實物抵繳之要件,對民眾有利,爰預告期間定為30日。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登載於本部網站隔日起3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機關:財政部賦稅署。
(二)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6段142巷1號。
(三)聯絡人:何稽核。
(四)電話:(02)23228000分機8149。
(五)傳真:(02)23969038。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之「眾開講」。
公告未達60天之理由說明:
本案係落實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11號判決意旨並解決繼承實務問題,俾維護繼承人、受遺贈人權益及租稅公平;且放寬申請分期繳納及修正實物抵繳之要件,對民眾有利,爰預告期間定為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