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內政部 內政部營建署

內政部公告:預告「除腳踏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輛外,其他車輛未經核准者,禁止進出觀霧大鹿林道東線」草案

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Other Kinds of Vehicles Without Approval, Except Bicycles, Cars for Public Service or Ambulances, Are Prohibited from Entering the Eastern Branch of Guanwu Dalu Forest Road"

發布於 2021-09-16 截止於 2021-11-15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52留言 4 已關注

內政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9月16日 台內營字第1100814808號

主  旨:預告訂定「除腳踏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輛外,其他車輛未經核准者,禁止進出觀霧大鹿林道東線」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內政部。

二、訂定依據:國家公園法第13條第7款。

三、「除腳踏自行車、公務車及緊急救護車輛外,其他車輛未經核准者,禁止進出觀霧大鹿林道東線」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2段342號

(三)電話:02-87712912

(四)傳真:02-87712681

(五)電子郵件:mimi@cpami.gov.tw


部  長 徐國勇



附件(請參見PDF



機關回應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2021-09-29

草案預告期間初步回應

感謝您關心國家公園事務,您提供的寶貴意見,將於草案預告期間結束後,綜整各界意見一併回應,感謝您對國家公園的關心,希望繼續給予支持。

機關綜整回應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2022-04-01

綜整回應:

感謝各位的參與、提供相關建議或意見,本署綜整回應如下

本案草案預告期間收到民眾多元意見,為求法案周延性,刻正研議規劃相關配套措施,後續再行評估辦理法制作業。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