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NISTRY OF THE INTERIOR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agraph 4 of "Regulations of the Lands Adjacent to Industrial Zones in Urban Planning Area"
發布於 2017-08-23 截止於 2017-10-23
討論(尚餘0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內政部公告 | 中華民國106年8月18日 台內營字第1060809180號 |
---|---|
主 旨:預告修正「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第4點規定。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內政部。 二、修正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1第2項。 三、「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第4點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moi.gov.tw)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二) 地址:臺北市八德路2段342號 (三) 電話:(02)87712616 (四) 傳真:(02)87712624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葉俊榮
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第四點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