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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運動部 運動部全民運動署

運動部公告:預告「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SPORT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tial articles of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for National Fitness Instructors" (former name: Regulations Governing the Examination of National Fitness Instructors)

發布於  2026-06-23  截止於  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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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15年6月22日 運授全部字第1150400153A號

主  旨:預告修正「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部分條文。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運動部。

二、修正依據:國民體育法第10條第2項。

三、「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如附件;另載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law.sports.gov.tw)「草案預告」選項下。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運動部全民運動署運動健康組。

(二)地址:106055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31號。

(三)電話及聯絡人:(02)8771-1229,陳小姐。

(四)傳真:(02)2732-1479。

(五)電子郵件:yi791@sa.gov.tw


部  長 李洋



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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