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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Prohibited Additives Shall Not Be Used in Tobacco Products"

發布於 2024-08-08 截止於 2024-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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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8月8日 衛授國字第1130760572號

主  旨:預告訂定「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菸害防制法(以下稱本法)第十條第一項。

三、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如附件。旨揭草案預定自公告次日十八個月生效。本案另載於本部國民健康署網站(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129)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預告公告刊登公報次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二)地址: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三)聯絡人:王技士

(四)電話:(02)25220888轉608

(五)傳真:(02)25220621

(六)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邱泰源



菸品禁止使用之添加物草案(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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