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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經濟部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電器及電子類商品標示(含商品檢驗標識)以QR-Code顯示

發布於 2017-09-11 截止於 2017-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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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總數 34留言 2 已關注

電器及電子類商品標示(含商品檢驗標識)以QR-Code顯示

您會不會覺得商品上的標示內容字體太小,擠在一起看不清楚?
您會不會覺得商品上的標示內容密密麻麻,影響產品美觀與質感?
您會不會覺得商品上的標示內容資訊或說明不夠充份?


為保障消費者「知」的權利及交易安全,政府以法律規範商品標示之內容及方法。
 

我國商品標示制度自1982年立法實施以來,迄今已將近35年;商品檢驗標識制度之推動亦已15年。

隨著貿易全球化,為符合各國政府對各類商品之監管要求,商品標示內容越來越多,影響商品設計、提高生產成本且商品標籤可能造成環境負擔。


目前國際上以「電子及電器產品」作為優先開放採用電子標籤(e-lablelling)之商品類別。所謂「電子標籤」,也就是指製造商可以選擇運用QR Code二維條碼來取代商品本體上的標示內容,讓消費者可以透過手機掃描來讀取更完整的商品資訊。


但為了保障較少使用網路或智慧型手機的消費族群,製造商若採用QR Code時,必須同時將實體的商品標示標籤黏貼於商品包裝上,讓消費者自行決定將其保留或移除。


為了解我國開放電子及電器產品商品標示(含商品檢驗標識)電子化之可行性,希望透過本次意見徵集,了解民眾對於商品標示電子化的看法。


此外,我們也有問卷徵詢民眾對於推動商品標示電子化之認知與偏好,作為政策規劃與決策之依據,歡迎您填寫表達意見。
問卷連結:https://goo.gl/forms/XgR5Ou4p08w5h0IY2

我們想問的是:

您是否贊成將電子電器產品標示內容改成用QR Code二維條碼來顯示的看法?
 

請問您認為哪些商品類別上的標示內容(例如服飾與織品類、玩具類、文具類、嬰兒用品類等),也可以改以一個QR Code二維條碼來呈現,然後將原先應標示的文字內容改為貼在商品包裝上?


歡迎您對本議題表示意見!

機關綜整回應

經濟部 2017-10-27

綜整回應:

非常感謝各位踴躍參與本議題之討論,提供本部相當寶貴之參考意見。

本調查目前在政策規劃階段,各位所提供之所有意見,都將納為相關政策的重要參考,本部針對各留言意見,分別回應說明如下:

1.   QR Code能否用非貼紙來呈現:
目前QR Code可以採取印刷標籤(Affixable Printed Product)或直接烙印標籤(Direct Part Marking)的方式將標籤應用於裝置上。

2.   使用QR Code需大費周章用手機掃描文字標示,應僅作為補充必要文字標示之不足/ QR Code應改在外包裝/重要商品標示資訊如額定電壓,有效日期等仍應顯示:
商品標示電子化的確有其正面效益及負面影響,這也是此次調查之目的,針對涉及商品重要資訊部分仍應保留在商品本體上之建議部分,將納入後續政策規劃考量。

3.手機已可解決商品標示字體太小的問題,不需要再使用QR Code掃描讀取資訊:
商品標示電子化的效益,除了可以解決消費者閱讀商品標示不易的問題外;還有其他多重效益,例如:

  • 可以向消費者提供更完整的產品資訊,不會受到商品大小所限制;
  • 讓製造商具有更多商品設計的彈性,減少為了符合商品標示法規所衍伸的生產成本(例如採用昂貴的雷射雕刻或電鑄技術)。

4.   技術層面之意見(例如QR Code列印方式保存年限、資料保存地及年限、建置查詢平台、網路普及問題等):
本調查主要為了解民眾對於商品標示電子化之接受程度,目前尚未進行QR Code標示的技術規範及平台建置之規劃與討論;如果民眾對商品標示電子化接受程度高,則技術層面之規範與平台建置規劃將是本部政策規劃下一階段的重點。

5.   商品標示之內容或項目可再簡化:
簡化標示部分並不包含在本次調查之主題範圍內,未來將再視需要進行討論徵詢。

再次感謝大家對於本政策調查提供之留言與意見,您的寶貴意見將會成為我們規劃政策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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