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Information Items and Labeling Method of Traceable Fishery Products"
發布於 2020-11-23 截止於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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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 中華民國109年11月19日 農漁字第1091348911A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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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預告訂定「溯源水產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方式」。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六條第二項。
三、「溯源水產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方式」訂定草案如附件,並預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漁業署網站(https://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因配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於109年12月25日同日施行,有縮短預告期間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二) 地址:1007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號6樓
(三) 電話:02-23835769
(四) 傳真:02-23328950
(五)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溯源水產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方式草案(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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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09年12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