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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溯源水產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方式」草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Information Items and Labeling Method of Traceable Fishery Products"

發布於 2020-11-23 截止於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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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091119
農漁字第1091348911A

主  旨:預告訂定「溯源水產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方式」。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訂定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十六條第二項。

三、「溯源水產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方式」訂定草案如附件,並預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及本會漁業署網站(https://www.fa.gov.tw)「漁業法令」之「法規命令草案預告」專區。

四、因配合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於1091225日同日施行,有縮短預告期間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

() 地址:10070臺北市中正區和平西路二段1006

() 電話:02-23835769

() 傳真:02-23328950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溯源水產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方式草案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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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09年12月28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農委會 中華民國109年12月28日 農漁字第1091349216A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訂定「溯源水產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方式」,自109年12月25日生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Information Items and Labeling Method of Traceable Fishery Products" (promulgation has become effective since 25th, December 2020)

機關綜整回應

農業部漁業署 2020-12-17

綜整回應:

有關建項事項,因溯源水品溯源資訊項目及標示,目的係為提供消費者知的權益,故建立農品溯源登錄制度,該制度屬自願性質,配合溯源資訊建立以提供消費者詢,爰申請者於品販售、行銷時,不論其區域範圍均應依臺灣水品生追溯管理作業規範,及本草案訂定之規定使用水品溯源追溯條碼,揭露生者相關資訊

  感謝貴單位於本草案預告期間所提供寶貴意見及對溯源水產品制度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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