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公告:預告「空氣清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13點及第6點附圖1修正草案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Paragraph 13 and Illustration 1 of Paragraph 6 of "Requirements on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 Energy Efficiency Rating Labelling and Inspection for Air Cleaners" (former name: Requirements on Minimum Energy Performance Standard, Energy Efficiency Rating Labeling and Inspection for Air Cleaners)
發布於
2025-04-18
截止於
2025-05-02
討論(尚餘0 天)
0 留言
0
已關注
主 旨: 預告修正「空氣清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十三點及第六點附圖一。
依 據: 行政程序法 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 修正機關:經濟部。
二、 修正依據:能源管理法 第十四條第四項。
三、 「空氣清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十三點及第六點附圖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ea.gov.tw )首頁公布欄項下「法規草案預告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 )(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
四、 本案係配合組織調整,「經濟部能源局」改制為「經濟部能源署」,原「經濟部能源局」之權責事項,改由「經濟部能源署」管轄,故將機關名稱修正,因係單純配合酌作文字修正,無涉實質規範內容變更,爰預告期間定為14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 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署。
(二) 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4樓。
(三) 聯絡人:謝技士
(四) 電話:02-27721370分機:6423
(五) 傳真:02-27757772
(六)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郭智輝
空氣清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十三點及第六點附圖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
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
沒有 Javascript 無法參與討論
經濟部公告:預告「空氣清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13點及第6點附圖1修正草案
經濟部公告中華民國114年4月18日經授能字第11404006200號主 旨:預告修正「空氣清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十三點及第六點附圖一。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公告事項:一、修正機關:經濟部。二、修正依據:能源管理法第十四條第四項。三、「空氣清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十三點及第六點附圖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部能源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ea.gov.tw)首頁公布欄項下「法規草案預告公告」網頁,及經濟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草案預告論壇(網址:https://law.moea.gov.tw/DraftForum.aspx)(或由「經濟部全球資訊網首頁/法規及訴願/草案預告」可連結本網頁)。四、本案係配合組織調整,「經濟部能源局」改制為「經濟部能源署」,原「經濟部能源局」之權責事項,改由「經濟部能源署」管轄,故將機關名稱修正,因係單純配合酌作文字修正,無涉實質規範內容變更,爰預告期間定為14日。對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經濟部能源署。(二)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4樓。(三)聯絡人:謝技士(四)電話:02-27721370分機:6423(五)傳真:02-27757772(六)電子郵件:
[email protected] 部 長 郭智輝空氣清淨機容許耗用能源基準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事項、方法及檢查方式第十三點及第六點附圖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其他事項說明(請參見PDF)
投票或關注這項政策嗎?
如果想表達意見,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