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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預告「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公告事項附表1修正草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ppendix 1 of the Bulletin of "Methods of General Waste Clearance and Disposal"

發布於  2022-03-17  截止於  2022-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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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
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 環署督字第1111016162號

主  旨:預告修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公告事項附表一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準用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修正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14條第2項。

三、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及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之眾開講(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為拓展廚餘資源化再利用管道,本案主要修正內容係參考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十章之一規定,增訂廚餘或經混和畜牧糞尿,以厭氧醱酵處理產生之沼渣、沼渣液、沼液之再利用相關規定;又鑒於國內廚餘去化需求急切,與國民生活息息相關,為維護國民健康,並有效清除處理廚餘,爰將預告期間縮短為14日。對於本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預告刊登公報之次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環境督察總隊

(二)地址: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二段497號3樓

(三)電話:(04)22521718分機53513

(四)傳真號碼:(04)22591328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署  長 張子敬



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公告事項附表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環保署已於111年7月27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環保署 中華民國111年7月27日 環署督字第1111094149號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修正「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方式」公告事項附表1,自即日生效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ppendix 1 of the Bulletin of "Methods of General Waste Clearance and Disposal" (amendment becomes effective from 27th, July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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