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主(協)辦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預告「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修正草案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the draft amendment on Article 2-1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ct"

發布於 2021-08-27 截止於 2021-09-10

討論(尚餘0天)

留言總數 2留言 0 已關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
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 農企字第1100013082A號

主  旨:預告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之一。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準用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二、修正依據:農業發展條例第七十六條。

三、「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之一修正草案如附件。本案另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coa.gov.tw)。

四、為強化農地管理,杜絕農地回填有害物質,以維護整體農業生產環境,本修正草案確有其時效性及必要性,爰有縮短預告期間為14日之必要,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企劃處。

(二)地址:臺北市南海路37號。

(三)電話:(02)2312-4081。

(四)傳真:(02)2314-6407。

(五)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主任委員 陳吉仲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二條之一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請參見PDF



本則草案預告,農委會已於110年11月23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農委會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3日 農企字第1100013498號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令:修正「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之1條文

COUNCIL OF AGRICULTURE, EXECUTIVE YUAN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amendment on Article 2-1 of "Enforcement Rules of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Act"

機關綜整回應

農業部 2021-09-13

綜整回應:

  1. 感謝木先生所提相關意見,惟有關土地遭到盜濫採土石所遺坑洞之回填,查經濟部訂定有「陸上盜濫採土石坑洞善後處理計畫」,該計畫針對經盜濫採之坑洞善後處理,明定有回填作業方法,包括回填物之來源及種類等、回填作業方式等,其中作農業使用者,亦要求回填可耕作之土壤等,故類此坑洞係以專案方式依該計畫定辦理。本次修正草案係規範一般農地填土土質原則,並將該原則予以入法,未處理遭盜濫採土石列管坑洞之地區。
  2. 感謝谷忠澄所提意見,惟其未涉及農地填土議題。針對第1點及第2點事項涉及工輔法退場之土地如何恢復原狀,以及違規工廠拆除進度控管等意見,係工廠主管機關-經濟部主政事宜,建議可逕向該部洽詢。至第3點所提地政與農田水利之姿議會組織事宜,涉及內政部地政司及本會農田水利署業務,建議可逕洽該二機關協處。


展開
另開新視窗前往全民來join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