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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協)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公告:預告「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草案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ce is hereby given, to commence a period of public comments for drafting "Fee-charging Standards of Review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Orphan Drugs"

發布於 2021-03-18 截止於 202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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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公告 中華民國110318
衛授食字第1091412265

主  旨:預告訂定「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草案。

依  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衛生福利部。

二、訂定依據:罕見疾病防治及藥物法第二十四條及規費法第十條。

三、「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如附件。本案另載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本部網站「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下「法規草案」網頁、本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公告資訊」下「本署公告」網頁及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https://join.gov.tw/policies/)。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可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隔日起60日內,至前揭「衛生福利法規檢索系統」或「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網頁陳述意見或洽詢:

() 承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 地址:台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 電話:(02)2787-8235

() 傳真:(02)2653-2073

() 電子郵件:iching@fda.gov.tw

部  長 陳時中

 

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 請參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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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則草案預告,衛生福利部已於110年9月29日公告,相關資訊與連結如下

衛生福利部 中華民國110年9月29日 衛授食字第1101408071號

衛生福利部令:訂定「罕見疾病藥物查驗登記審查費收費標準」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Order is hereby given, for the promulgation of "Fee-charging Standards of Review for the Registration of Orphan Dru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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